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自治区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结果。自治区96个县(市、区)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这一成果标志着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任务全面完成,意味着新疆自此迈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阶段。
据介绍,过去5年间,新疆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教育工作特别是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自治区持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2016年以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年均增长8.12%。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由2012年的小学4.79平方米、初中8.66平方米分别提高到2020年的7.75平方米、14.65平方米;学校大班额从2012年的小学6.2%、初中9.6%分别下降到小学0.4%、初中0.3%,全区66人以上义务教育阶段超大班额从2012年1.2%到现在已全部消除。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方面,新疆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至2020年累计拨付各类学生资助资金311.72亿元,惠及学生2618万人次。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区39.78万名随迁子女中98.14%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与此同时,新疆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持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出台了一系列尊师、惠师、强师的举措,改善了教师工作生活环境,均衡了城乡和校际资源。2017至2021年,通过各种渠道共补充义务教育教师9.69万名,培训中小学教师30.7万人次。制定《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出台22条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硬”措施,支持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全部县(市、区)建立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长效、动态调整机制,全力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目前,自治区已构建“互联网+教育”服务体系,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计算机教室配备率达86.9%、“班班通”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率达89.8%、各类型录播教室配备率达53.5%,中小学、教学点全部接入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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